上虞区司法局“两化一式”提升交通事故调解实效
- 发布日期: 2021-05-08 18:01
上虞区司法局聚焦职业化队伍建设、标准化调解管理和联动式调解处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立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提供硬核支撑。近日,该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调委会。
一是建设职业化调解队伍。实行优秀调解员“返聘”制,梳理排摸政法系统、乡镇(街道)等单位退休人员,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优先聘用学历高、懂法律、调解能力强的人员组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队伍,专职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定期邀请民事律师、交通干警等专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主力军作用,依托交警、律师、法官等专业力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目前,区交调委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2人,其中城区工作室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在丰惠、崧厦、小越、新区、东关、三角站等六个交警中队设调解工作室,并分别派驻专职调解员1名。根据《浙江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等级调解员评定,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目前二级调解员1人,三级6名,四级4名。
二是开展标准化调解管理。累计投入40余万元,全面提升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和办案设备保障。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省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贯标工作,重点明确“案件受理、方案制定、调解疏导、事后回访、案件归档”调解流程,提升调解规范性,群众对调解服务满意度有效提升,在调解案件中无一件被投诉或引起信访事件发生。2020年调整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标准,根据简易纠纷、一般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纠纷,分别给予每件80元、160元、800元专项补助,每件案件平均提升标准50%,近两年累计发放案件补助45.61万元。
三是实施联动式调解处置。建立健全交调委与交警快速理赔中心、保险公司、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工作对接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四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协商会,协同处理疑难纠纷案件化解,累计开展30余次。依托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浙里调”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邀请公安、法院、律师等专业人员,协同开展线上纠纷化解,累计开展在线调处纠纷达2413件。积极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近两年,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801起,涉及赔付金额3160.71万元,参与重大事故纠纷调处238起;2020年,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同比下降19.96%。
信息来源: 上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