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三位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21-05-31 17:45
拱墅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管、教、帮”三位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和重新再犯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全方位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关口前移。在调查评估阶段,开展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好“预防针”。在入矫宣告环节,详细告知其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及违规法律后果,树立社区矫正威信,拉好“警戒线”。二是排查走访。深入开展排查走访,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情况,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排查风险隐患,织密“防护网”。三是及时约谈。高度重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支持系统建设,针对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易受他人影响的特点,实施监护人双约谈制度。
二、个性化教育,提高矫正质量。一是因人制宜。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与成年对象分开实施。根据人员的性格、性别、罪名不同,科学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二是智慧教育。依托“易帮矫”平台,构建教育信息资源库,开设公德教育、国学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名人讲堂等380余堂课程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自主选择。三是深入人心。坚持家庭感化教育为基,开展家庭治疗、讲座、谈心谈话等活动,逐步改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家长的紧张关系,促进亲子沟通交流。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举办读书分享会等方式,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多读书、读好书,促进其完成思想改造,重塑健全人格。
三、多元化帮扶,促进融入社会。一是创新模式。积极探索“1+3+X”社区矫正工作法,构建以社区矫正中心为中枢,司法所、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为基础,矫正委成员单位协作联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模式。引入“行知行”驿站,全省试点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关心桥驿站”,开展“一对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教帮扶活动。二是心理矫治。依托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中心,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评和辅导6人次,建立一人一档。提供“一对一”个体心理咨询服务,有效消除心理问题,帮助其身心健康地融入社会。三是人性关怀。建立纾困救济机制,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失业失学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部门联动,为符合就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提供服务。
信息来源: 拱墅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