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柏伟厅长在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实施15周年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 发布日期: 2021- 05- 28 14: 30
编者按:5月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实施15周年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法治浙江”建设决议实施15周年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部署持续深入实施法治浙江建设决议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在会上以《不断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加快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为题,作交流发言。现将发言材料刊发如下,供各地学习贯彻。
不断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加快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2006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推动普法等法治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十五年来,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工作,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牛鼻子”,积极构筑社会大普法格局。一是健全完善普法领导体制。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历任联系领导亲自担任省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机构改革后,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领导下,我们积极履行普法主管部门职责,推动各地各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二是持续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高标准制定实施全省“五五”“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强化日常指导、中期督导和总结验收,圆满完成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省政府出台《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省“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机制,层层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三是率先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开展“社会化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打造社会大普法融媒体平台,推动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方式常态化、机制科学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坚持以普法供给侧改革为动力源,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一是突出宪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主题活动,打造“浙里+宪法”主题宣传品牌,累计开展各类宪法宣传主题活动4万余场。高标准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宪法宣传公园、主题场馆300余个,实现各县(市、区)宪法公园全覆盖。二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指导50家省直单位和11个地市向社会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第三方考评。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举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研讨班;完成“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开展全省行政机关“旁听百场庭审”活动,每年组织1800余名省管干部、近4万名公务员网上考法。培育青少年这个“最大希望”,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成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场所2400余个,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针对农民工、网民群体、退役军人、信教群众等重点对象,开展针对性差异化普法。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普法。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近年来先后围绕“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僵尸企业处置、P2P网贷风险防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领域,常态化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真正做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三、坚持以阵地载体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建设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897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91个;制定出台《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浙政钉“公务员云讲堂”,推动形成以12348浙江法网为龙头、360余个普法微信公众号为骨干、19856个村(社区)“e法律服务微信群”为支撑的“浙江普法”新媒体矩阵。二是抓好专业人员以案释法。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全省以案释法平台,已发布优秀案例300余个;完善立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以案释法制度,运用《法治的力量》、司法行政案例库等载体,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成湖州沈家本纪念馆等特色法治文化场馆,浓厚农村文化礼堂法治元素,打造“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法治文艺演出品牌;搭建“互联网+”法治文创联盟平台,加大法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产品研创力度,塑造“晓法”“阿普”等知名普法卡通形象,推出了一批具有原创性、品牌化、系列化的法治文化精品。
四、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大平台,不断提升普治融合发展水平。一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1万余个,其中国家级210个、省级2821个,涌现出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融合”、武义“后陈经验”、象山“村民说事”、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等一批全国知名典型,相关经验被全国推广。二是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制定《浙江省“学法守法示范户”“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农家院”“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指导标准》,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近10万名,基本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三是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壮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发挥律师等农村法律顾问作用,参与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天会议部署特别是省委袁家军书记讲话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一以贯之地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决议实施,确保“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法治宣传教育新篇章,以普法依法治理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信息来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