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司法局深化“村居+”模式实现社区矫正基层治理建设新发展

  • 发布日期: 2021- 05- 24 1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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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司法局以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为抓手,通过重心、保障、力量“三下沉”举措,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一、抓实“三个维度”,实现社区矫正基层治理从“粗放型”向“规范化”转变。一是织密基层组织“一张网”。2014年探索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全覆盖。2020年12月设立区社区矫正委员会,2021年2月完成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全域化建设,区镇村三级社区矫正基层治理实体平台网络架构基本实现。二是优化“全面矫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主体责任、工作职责、运作规范等内容。积极推进“4+X”村(居)工作站队伍建设,在调解主任、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志愿者等四类人员固定构成基础上,视情引入律师社会力量参与,进行分类关注和个别教育。三是完善“亲邻式”社区矫正小组。严格落实“一人一小组”制度,挖掘亲友、邻里的贴近性优势,常态化开展个别走访、警示教育、信息核查、分析研判等监督帮教工作,实现社区矫正精准对位。

二、突出“三种引领”,实现社区矫正基层治理从“被动承担”向“主动分担”转变。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网格和社区矫正基层治理网格有机融合,坚持党员先锋带头,落实党员志愿者与重点人员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结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二是坚持机制引领。完善属地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全面参与、齐抓共管、包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健全“站点”“成员”考核管理办法,将开展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等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纳入对各村(社区)的综合考评和“成员”的绩效考评。三是坚持培训引领。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成员、网格员定期培训制度,围绕社区矫正法、教育监管方式方法等内容开展业务辅导。

三、创设“三种模式”,实现社区矫正基层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推进”转变。一是推行“+家友支持”模式。坚持普适性与个别性相融合,通过“家属微信群”“亲友圆桌会”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亲友的日常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有序参与社区矫正,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和针对性管控水平。二是推行“+专业辅导”模式。实施公益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为社区矫正对象定制专属“法律解惑”“心理解忧”系列课程。三是推行“+志愿者”模式。坚持专群结合,广泛招募乡贤、人民调解员等志愿者加入社区矫治工作者队伍,不断浓厚全员帮教氛围。如所前司法所联合该镇“娘家人”调解室,定期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普法活动,提高她们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

信息来源: 萧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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