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司法局“四化”建设  助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

  • 发布日期: 2021-05-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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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调解工作“四化”建设,着力做强人民调解上虞品牌,有效助力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

一是贯通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界限,实现调解网络体系化。加大调解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分类推进医疗事故、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11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区矛调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受理、一体化调处化解、全程式跟踪服务。在矛盾易发的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新居民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建立调委会;依托镇级矛调中心,推动派出所、检察室、法庭、信访办等联动发力,实现基层矛盾就地化解。在“以新调新”“老兵调解”“瓷源调解”基础上,培育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品牌和优质调解员,品牌调解工作室陆续进驻各乡镇(街道)和辖区示范村矛调中心。

二是激活专业+社会+基层三方力量,实现调解队伍职业化。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累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24名。以“三师三员回归乡村”活动为抓手,有效发挥新乡贤、公益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鼓励心理工作者为调解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等服务。利用村级组织换届契机,推进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法治工作者、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作用,当好法治带头人、首席调解员。

三是运用规范+培训+督查三种手段,实现调解工作实效化。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八个一”规范,调解服务“八步走”流程;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落实专项经费,建立相应的补贴和激励机制。把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分级培训,加强以会代训、集中授课、经验交流、实训演练等,开展各类培训30次,覆盖800余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在乡镇(街道)成立“流动调解团”,定期进村入户排查纠纷隐患、开展上门调解341次,对可能引起越级上访、治安、刑事、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对接当地党委政府,积极疏导化解。

四是顺应定点+联动+信息三化趋势,实现调解模式多元化。深化“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镇、村律师服务站点建设,实行律师定期坐班服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律师调解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通过矛调中心,全面整合基层“公、检、法、司”资源,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联动调解机制。依托“浙里调”微信小程序、ODR等平台,开展网上申请、预约和在线调解,建立网络视频调解室,开展“屏对屏”调解,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开展线上调解301起,涉及资金1561.02万元。

信息来源: 上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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