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学、查、评、比”四步骤强化人民调解协议规范制作
- 发布日期: 2021-04-08 16:24
洞头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质量和现场制作活动,现场通过“学、查、评、比”四步骤,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
一、“学”调解协议制作知识。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制作规范培训,结合日常人民调解协议制作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错的地方,针对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规范》和新版调解卷宗的格式要求,从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事项说明、达成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时限、协议份数、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落款日期等人民调解协议制作的每个细节进行详细讲解,强调调解内容的真实性和协议的合法性,使受训人员更加直观、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在制作案卷中应当注意的细节,增强培训效果。
二、“查”调解协议制作问题。从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调解的案件中精心挑选18份调解协议,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照评查标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调解协议的文书格式是否标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语言表述是否精准、当事人信息是否齐全、纠纷事实记录是否详细、申请事项是否明确、法律用语是否规范等内容,查找调解协议在制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形式上和内容上的错误。通过查找问题,在发现其他调解人员制作调解协议中存在问题的同时,也反思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发现自身的不足与差距,进行交流与学习。
三、“评”调解协议制作质量。评查人员以“一档一意见”的形式做好检查情况登记,现场反馈调解协议制作质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编号错误、格式混乱、当事人信息不全、纠纷经过叙事不清、履行协议期限不明确、语言表述不精练等问题,逐一进行点评,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予以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同时要求调解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纠正,不断提高制作调解协议质量。
四、“比”调解协议制作技能。为检验学习情况和评查效果,组织开展调解协议现场制作比赛,根据提供的虚拟纠纷调解案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要求调解重点明确、调解内容合法、调解用语规范、引用法律正确、语言言简意赅、书写工整、调解协议的制作规范,用实践检验调解人员制作调解协议的技能,让调解人员进一步掌握调解协议的书写要求和方法。
信息来源: 洞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