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司法局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 激活基层自治“神经末梢”

  • 发布日期: 2021- 04- 30 1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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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司法局通过联动式创建、协同式参与、特色化培育、动态化考评的“两式两化”民主法治村建设手段,不断推进基层法治乡村实践,激活基层自治“神经末梢”。目前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66个。2020年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37个,省市创建数均列全市第二位。

一是联动式创建。借助美丽乡村PPP项目、“五星达标、3A 争创”工作等平台,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累计建立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219个。指导建立村民法治学校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普及“普法菜单”,依托“农家书屋”,打造“法律图书室”,推进精准化、互动式普法。在全区民主法治村增量的基础上,投入250余万元,精选新宅、潘韩、担山、路东等5个村,打造民主法治精品示范村,深化可听、可看、可学的示范效应。

二是协同式参与。以“共谋、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依托“三师三员回归乡村”活动,引导各村乡贤参与村社治理,打造“民事民议、民事民治”治理格局。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尊学守用示范户”争创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村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故事)”评选,广泛组织村级道德、乡风评议活动,如上浦镇四峰村连续多年在村中推举评选“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以点带面,滋养乡村善治的土壤。去年以来,全区共表彰评选法治先进村民1860人次。

三是特色化培育。以“德与法”为主题,将各村社历史文化、产业特点和乡土特色融入法治阵地建设中,通过建立法治品牌的方式,推进“一村一品”法治文化建设。如长塘镇桃园村就地取材,将竹文化、竹产业与法文化有机融合;崧厦街道祝温村结合伞业文化,创设法治伞造型。目前,全区创新建立法治文化品牌21个。

四是动态化考评。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省、市级别,对被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村分别给予4万、2万、1万的创建补助经费。制定民主法治村动态考核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期管理、日常监督和月度、年度审核等方式,对已表彰命名的民主法治村采取“普查+抽查”相结合的复查模式,对不落实标准要求、动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村民反映强烈的村社,予以整改或摘牌。去年以来,已整改相关村社15个。

信息来源: 上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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