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把好“三关”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建设
- 发布日期: 2021-04-19 18:34
绍兴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强行业品质管控、强化执业监督、提升队伍素养为抓手,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把好“质量关”,全面加强行业品质管控。依托医院、高等院校等优势科研资源,结合机构自身发展实际,以“两高四化”为目标,健全认证认可、能力验证、文书评议等司法鉴定质量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技术问题,促进机构做大做强,推进司法鉴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目前该市已有2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其中1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在2020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中,该市3家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涉及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等16个项目、20个项次,通过率100%,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9个百分点。
二、把好“监督关”,全面强化执业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双严十二条”文件精神,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和清理整顿常态化,做好严格准入、严格监管等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和质量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机构严格落实收结案、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业务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资质、执业活动、教育培训、奖惩和投诉情况的监督管理,始终保证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落实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培训、案件质量审查等各项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内部法律检查活动,通过案卷集中评议、双随机抽查等动作,督促司法鉴定人时刻绷紧鉴定质量这根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推进机构内部信息化建设,强化案件办理流程控制,严格执行浙江省司法鉴定统一受案管理系统要求,实现司法鉴定案件全流程监管。落实全案审查机制、专家论证机制、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法律顾问制度等多项制度,促进司法鉴定投诉处理长效机制和反馈体系的完善。
三、把好“人员关”,全面提升鉴定队伍素养。完善对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考评制度,支持和保障司法鉴定人参加在岗培训、继续教育、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对于在科研立项、鉴定实务理论研究中取得成果的司法鉴定人,落实相应的奖励政策。跟进落实司法鉴定信用评价体系,督促司法鉴定人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参加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结合鉴定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通过通报警示教育案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教育等内容,以案明纪,督促司法鉴定人恪守职业底线,牢记初心使命,严守底线,树立质量是立身之本的理念,将初心和使命体现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努力做好每一件案子。
信息来源: 绍兴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