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司法局“三措并举”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2021-03-29 17:07
德清县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施行《社区矫正法》为工作主线,切实践行治本安全观,全力实现社区矫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平台聚优势,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创新打造“社区矫正大家谈”项目品牌,重点抓好平台建设,以围绕《社区矫正法》立体宣贯为核心,拓展该县社区矫正工作月度形势分析例会外延。完善“以会代训”机制,通过深入挖掘全县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中涌现的成熟经验、具体做法,每月确定2名社区矫正专管员或社会工作者交流工作经验,已累计开展两期参与64人次。吸收热衷社区矫正工作的党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社工133名,成立阳光行动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者阳光行动,实施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文化教育、爱心帮扶等5大行动,社区矫正对象累计参与阳光志愿活动1748人次。
二、拓渠道提能力,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以基层实际和工作需求为出发点,配齐选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公开招聘选拔,逐步在13个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专管员和社会工作者实现全覆盖。结合社区矫正辅助队伍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德清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每年进行岗位动态调整,对聘用社会工作者推行“能上能下”机制,全面打造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鼓励专管员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考试,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心理咨询专业方法应用,目前社区矫正队伍中有11人取得国家初、中级社工证,有7人取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
三、钻业务促活力,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工作载体。充分发挥该县社区矫正中心业务指导“领头雁”“方向盘”作用,抽调社区矫正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府法律事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业务骨干和基层司法所代表组成执法督查小组,为受检单位提供涵盖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心理矫治等在内的社区矫正业务实行精准指导。重点对涉及审前调查、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和提请减刑等相关案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实施专案办理,由“专家门诊”进行专案专项分析、证据材料收集及出具意见报告,推动社区矫正执法精准化。利用社区矫正微信群、“社区矫正大讲堂”等学习载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 德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