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四声”聚力,奏响清理“烦企扰民”主旋律
- 发布日期: 2021-03-23 18:28
拱墅区司法局立足实际,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细化“烦企扰民”规定清理活动任务,全力保障“法雨春风”服务月活动有序开展。
一、“法”治为民,唱响“服务”之声。一是集聚“最强大脑”。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实时在线,各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法律服务“智囊团”力量充实至116人。二是铺设“最强基石”。抓住“关键少数”,前期组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主题的常务会议学法,强化第一责任人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同时重视“绝大多数”,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实务培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法律服务月活动铺设坚实基础。
二、“雨”收云散,定格“规范”之声。一是突出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开展“烦企扰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清理文件。指派3名骨干点对点指导。二是强调清理实效。全区清理活动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目前已梳理出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将服务企业工作贯穿于日常,前期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已废止1件,已修改2件,拟废止1件,拟修改4件。
三、“春”暖人心,传播“惠民”之声。一是打造“无证明”城市。下发《杭州市拱墅区推进“无证明化”改革方案》,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和五次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拱墅区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等方式共计取消证明事项1075项。目前全区新增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3项。区卫健局等部门均已制作统一的告知承诺书范本。二是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畅通拱墅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严格审查涉企文件。区司法局近期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违反公平竞争的审查意见。
四、“风”吹草劲,敲响“长效”之声。一是完善机制拓展新思路。印发《杭州市拱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3个制度,规定后评估原则、程序、内容,明确评估结果作为清理、修改、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配套制度和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各单位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后评估,助推涉企文件的清理工作。已连续两年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二是更新服务打造新流程。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能力提升研讨会,督促相关单位对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及时调整,让企业、群众办事“有章可循”,真正做到“方便群众”。
信息来源: 拱墅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