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多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法雨春风”清源行动
- 发布日期: 2021-03-19 21:00
洞头区司法局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多元调解力量,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清源”行动,着力做到矛盾纠纷“发现一起、化解一起,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一是流动调解房屋产权纠纷。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战线就推进到哪里,让群众感受到调解工作的实惠,感受到调解人员的真心。如大门镇营盘基村有一姓张的堂兄弟,双方因要在祖上遗留的房产上建造新房而发生矛盾,大门镇调委会流动调解组多次下村,深入现场,就地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和遗留房产的历史缘由,经过多次地沟通协调和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让亲情不致因此而生隙。
二是联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坚持和鼓励联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合力攻坚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如霓屿布袋岙村民张某,驾驶三轮车与一工程运输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确认,该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张某受伤后,在医院抢救42天,花费医疗抢救费近57万。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工程车业主方面同意支付高额抢救费,让抢救进行下去,但由于伤势严重,最终患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为此多次到工地闹事,为避免事态激化,交警部门协同霓屿派出所和霓屿街道调委会,共同合力攻关,最终于3月11日下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三是专业调解劳动用工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在区级矛调中心的硬核支撑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员协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入驻矛调中心,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化解专业服务。如东屏街道半屏社区陈女士受雇于某公司,双方虽然在1月23日确认了12万元的工资欠款,但公司一直不支付,为此,陈女士到区矛调中心寻求帮助。区矛调中心专职调解员本着热情、优质、规范、高效的原则,在详细了解纠纷情况后,立即联系被申请方,经过法理和情理的讲解沟通,被申请方当场将所欠款项付清。3月4日,陈女士向专职人民调解员送来“办案迅速、为民解忧”的锦旗。
四是定点调解欠薪纠纷。坚持人民调解工作挺在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全力化解农民工的欠薪纠纷。如4名外籍农民工因拿不到6万多元的劳动报酬,前往有关部门和大门镇人民调委会寻求帮助,根据属地便民的原则,大门镇调委会受理了该起劳资纠纷。由于第一包工头和第二包工头的各种复杂关系,工程结算不清,影响了农民工讨薪的化解。经过调解人员多番沟通和调解,一包包工头同意将尚未支付给二包包工头的部分款项,直接先行支付给二包雇佣的这4个工人,如款项不足以支付劳动报酬,二包和4位农民工再行协商。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