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准快好”联动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 发布日期: 2021-03-1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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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司法局不断探索行政争议调解新路径,通过成立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着力缓解行政争议矛盾多发。今年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9件,占同期结案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调解成功率明显提升。

一、依托平台,优势互补,力争“调得准”。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与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相结合,依托区矛调中心平台,实行项目化、数字化管理,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系统分流与疏导。借助大调解体系引入外脑,联合各部门专业人才参与协调,紧密联系、分工合作,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模式优势互补,切实提高矛盾调解的精准度。整合各部门行政调解专业人才,建立由30余名“行家里手”组成的区行政调解专家人才库,将不同领域的行政争议分配给不同专长调解员,确保来访群众得到最贴心服务。在案件多发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工作站(室),进一步加大现场、源头化解力度,共对各类行政调解争议案件开展调解1.6万余次,调解成功率达93.32%,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把握节点,前瞻防控,做到“调得快”。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关口前移、前瞻治理的工作思路,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前与调解过程中滚动摸查各当事人情况,主动走近案件当事人,量体裁衣,为实现动态化解打好基础。通过多部门合作联调,以“情、理、法”相融合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出现旷日持久的拉锯战、造成行政争议双方更多损失。如2021年1月,该区行政复议局发现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不仅申请行政复议,还向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办等单位进行信访,并有持续上访与诉讼的倾向,该局依托区矛调中心阵地与联动协作机制,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力社保局形成合力,在72小时内快速成功调处,使这起可能诉累不断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三、提炼方法,丰富途径,实现“调得好”。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谋求各方对调解结果的真正认同;另一方面,及时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济等途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应援尽援,彰显司法温度。同时,采取个案指导会、行政调解沙龙和全区专项培训等举措,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调解专业化水平。如在一起患者为精神类残疾人,投诉人75岁高龄的医疗纠纷案件调解中,该区行政复议局和区卫健局针对就诊医院、就诊费用、就诊后诉求处理不明确等问题,多次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解答疑惑、安抚情绪、协调双方,最终成功化解该案。

信息来源: 拱墅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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