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立足靶向需求争做消费者法律“保护伞”
- 发布日期: 2021-03-12 17:18
象山县司法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坚持消费者靶向需求,强化源头治理举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充法律服务渠道,全力当好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保护伞。
一、打通“线上线下”,实现普法多维度。壮大“线下”普法阵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多家部门,在县人民广场集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依托各镇乡(街道)组织法律服务者、普法志愿者等集中在集市开展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落实现场法律咨询280余人次,受众1万余人。全力开辟“线上”普法阵地,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网络专题宣传活动,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等相关主题消息10余条,组织镇村法律顾问利用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费者维权法律知识480余条。
二、借力“法雨春风”,源头预防零距离。结合“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着重从源头把握好法律出口关,优化配置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优秀人才资源,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队,扎实开展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题座谈,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把脉会诊”,提升企业管理经营者法律意识,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降低消费者维权风险。推荐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重点规范企业合同细节以及发生消费纠纷后的企业处置预案。今年以来已累计服务民企23家,化解法律风险点20个,解答企业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三、推进“多元联动”,保障服务全方位。将亲民、便民、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多元联动处置机制,全力提高“援调对接”力度,畅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地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消费者在线解答疑问,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增强对弱势群体案、典型疑难案等消费投诉案件法律援助力度,简化受理程序,推行“容缺受理”“代办服务”“全域通办”等免费、优质、高效便民服务。今年以来,现已提供涉及消费者维权的法律援助37件,法律援助咨询102件。
信息来源: 象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