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 发布日期: 2021- 03- 11 1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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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治理我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根据司法部《全国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省司法厅下发《浙江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专班运作,建立落实机制。省司法厅于3月1日组建了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分管厅领导王兰青担任工作组负责人。3月10日,专班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决定成立统筹协调、公证督导检查、司法鉴定督查检查、信息宣传等四个工作小组,梳理形成《专项治理活动各阶段任务表》,建立学习、例会、请示报告、联系点、信息报送等8项工作落实机制。

二、明确任务,突出治理重点。聚焦极少数公证员和鉴定人理想信念不坚定、职业道德观念淡薄、违法违规执业、服务不规范不诚信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公证行业重点治理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公证员不亲自办证、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违规延长办证时限、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司法鉴定行业重点治理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及管理规范从事鉴定活动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人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鉴定,“多头、重复”鉴定等问题。

三、分步实施,把握工作环节。通过学习教育、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4个环节,统筹推进专项治理走深走实。以学习教育为基础,切实筑牢思想根基。配套下发《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十个一”活动方案》,教育引导广大执业人员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基本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以查纠整改为重点,坚决清除沉疴积弊。激发内力开展机构、人员自查自纠,坚持自查与清查相结合,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开展专项清查,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以督导检查为抓手,确保任务落实落细。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将派出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将主动过问、挂牌督办。以整改总结为提升,巩固教育整顿成果。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持续整改方案,改革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分别形成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四、因地制宜,体现浙江特色。在学习教育方面,要求组织开展“红色之旅”、 “微党课”比赛、评选“十佳党员承诺”、选树“十佳党员先锋岗”、主题征文、印发《誓词》、举办宣誓活动等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在自查报告方面,要求以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为单位将《机构自查核查表》《个人自查自评表》、《查纠报告》《整改报告》报主管司法局。在倒查清查方面,要求公证协会和公证处还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当事人申请撤销公证的事项进行梳理清查,对当事人不接受查处结果、反复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在任务分工方面,详细列出省司法厅、省级行业协会、各市司法局、具有主管职责的县级司法局、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职责。

信息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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