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司法局“三个最大限度”助推矛盾化解“跑一地”

  • 发布日期: 2021-02-0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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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司法局以矛调中心建设为契机,以优化平台、创新机制、延伸服务为抓手,助推纠纷“一地解”。

一、最大限度推行关口前移。一是亮化调解平台。利用县域特色地点“鹤溪亭”人流多的优势,打造“鹤溪亭说法”调解项目,线下,采取“群众说事、现场派事、问效结事”的闭合工作链,确保矛盾纠纷一站解;线上,选取调解经典案例,推出普法微视频5期,连续3期登上“学习强国”平台。二是集成专项行动。将矛盾纠纷排查与“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八百攻坚”、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园区创建工作等相结合,制定“5+3”专项行动,联合相关单位排查梳理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三是做优延伸服务。充分发挥17个域外派驻调解工作室作用,建立涉企纠纷案件商会调解机制,运用“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减轻企业诉累。截至目前,共调解域外纠纷18起,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二、最大限度深化联动联调。一是强化集成服务。积极推进县调委会、物业、医患、劳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和“陈瑞田”“商确”“宁和”3个品牌调解工作室1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矛调中心。二是创设区块联系。将乡镇(街道)划分为6个片区,遴选6名矛调中心调解员分块联系,通过分级调处、首办负责等,形成县乡村三级分流承包、逐级引导移交机制。三是注重社会参与。遴选各行业专家、业务骨干、“两代表一委员”等81人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对参与调解并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补贴,充分调动专家参与积极性。

三、最大限度激发调解动力。一是探索分档定酬。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分为三档,根据档次发放基础补贴,在同一档次内,结合个人调解数量、工作亮点等差额发放绩效考核奖,同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对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二是树立责任意识。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经岗前培训后,为6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放聘书、胸牌、胸卡,增强调解员荣誉感。同时,以调委会为单位,每月晾晒案件受理数、调解数、调解成功率,强化危机感。三是加强考核督办。将《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调解案卷、系统录入等工作列入法治景宁(法治政府)、无诉乡镇(街道)考核,助推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712件,调解成功710件,成功率99.72%,涉及金额6545.62万元。

信息来源: 景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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