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司法局全力推进公共民生领域告知承诺制

  • 发布日期: 2021- 02- 01 17: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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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司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紧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契机,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和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全面推广告知承诺制,打造高效便民、各司其职、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一、为民办事明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快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坚持统筹谋划。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的衔接,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叠加效应。三是坚持平稳有序。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确保工作推进依法有序,风险总体可控。

二、放权互通抓落实。印发《永嘉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永嘉县办事材料简化工作推进方案》《2020年永嘉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并在此基础上率先推进公共民生领域告知承诺制。主动衔接梳理县水务集团8项、县管道燃气公司11项、县供电公司8项、银行业16项、保险业14项等共计57项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政府部门提供查询核验渠道,替代纸质证明材料。自开展“无证明县城”建设以来,全县各单位共计报送586个证明事项,经梳理全县共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173项,纳入负面清单46项。

三、建章立制强监管。永嘉县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奖惩机制,以信用管理促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信守承诺者列入失信“黑名单”等,防止承诺人“一诺了之”。对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对申请人因非主观因素导致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略有不符且未对已审批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要求申请人在15日内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违规信息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该申请人今后不得再次享受审批告知承诺制等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 永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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