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司法局“三位一体”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 发布日期: 2021-12-09 18:51
莲都区司法局以开展“让群众打得起‘官司’”爱民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复议案件调解协调结案率从活动前的35.71%上升为64.71%,走出基础牢固、重点突出、务实管用的特色复议路子。
一、着眼“全链条”,全程动态化解争议。一是注重源头治理。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全面梳理 2019 年以来全区直接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及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向全区7家部门反馈问题17个,并督促全部整改清零。 二是注重受理前和解。立足监督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在复议前实质性化解。在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调解条件的,即引导其进行复议前调解程序。三是注重审理阶段。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接待、立案、审理等各环节,通过“背靠背做通工作”“面对面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化解抵触情绪,促成双方和解。
二、布局“全方位”,用好层级监督职能。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出台《莲都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规范对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通过审理复议案件,打好分析研判、案件“回头看”、纠错通报、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组合拳”。二是提升联合监督实效。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行政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制度,推动复议监督与执法监督协同开展,2020年以来抄告行政复议决定11件。建立监察机关与复议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线索。三是发挥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全区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情况,分析研判主要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三、紧抓“全要素”,探索形成长治长效机制。一是构建“调解先行、调决结合”工作模式。依托莲都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出台《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丽水市莲都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等规定,引入公、检、法、律等调解力量,以案内案外说理、专家群众参与、线上线下调解等方式推动行政纠纷诉源治理。二是打破书面审理惯例,加大复议案件听证力度。建成数字化听证室,配置同步录音录像、语音转化笔录等智慧系统, 为听证程序顺利进行提供设施保障。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和集体讨论制度,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搭建起平等交流平台。三是创新“专业+专家”联动机制,建立行政复议陪议员制度。采用市、县两级一体模式,与市里共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资源,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保障。
信息来源: 莲都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