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司法局“三化工作法”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 发布日期: 2021-12-0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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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司法局以开展“法律援助覆盖审查起诉阶段试点工作”为契机,从工作衔接、案件监管、审批流程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一、工作衔接规范化,援助范围扩“宽度”。一是加强检司合作。率先开展法律援助覆盖审查起诉阶段试点工作,迅速召开交流座谈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探索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二是细化工作举措。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刑事案件律师名册,分别按涉未成年人、经济犯罪、重大刑事案件等情况设立分册,努力实现“精准援助”。三是开展带题调研。组织7名律师以法律援助覆盖审查起诉阶段的实践困难、发挥辩护作用情况等为方向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启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受理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9件,去年同期为11件,承办案件数量同比增加了1073%。

二、案件监管数字化,援助质量求“高度”。一是专项清理“化积案”。加强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平台应用,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法律援助积存未结、未归档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进行案卷电子化归档,分门别类梳理出案件清单,并制定清理计划。二是全程监管“消盲区”。建立“五位一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综合应用平台网上监控功能,完成庭审旁听、案件回访、结案审核、案件归档等环节,形成监督闭环。三是案件评查“纠不足”。线上线下累计抽取120个案件,严格按照《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进行“一案一评”,梳理出共性问题5个,个案问题27个,要求承办律师限期整改,不断规范办案细节,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三、审批办理高效化,援助服务提“速度”。一是开通信息核查。落实一次性告知承诺制,优先开通法律援助信息核查工作账号,实现信息共享,为申请人减少材料提交,真正给群众“减负”。二是开辟绿色通道。适应新形势下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为军人军属、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服务”。今年受理民事援助案件33件,其中免于经济困难审查19件。三是推动数字法援。进一步推广“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实现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全覆盖,推动法律援助100%“网上办”“掌上办”。


信息来源: 浦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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