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司法局“三端共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发布日期: 2021- 12- 27 09: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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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司法局坚持引导和疏导并重、解题和解纷同行,注重行政争议前端“防”、中端“化”、末端“议”,全面实现闭环管控,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一、注重前端“防”,预警为先。一方面,以推进“八五普法”为抓手,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10余次。面向各镇(街道)、县级执法部门开展法治业务专题培训班2期,培育宣传350余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今年已开展4次,参考人数125人次,切实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筑牢政府法律风险“防火墙”。全年累计开展县级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7次。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并向基层涉法性事务延伸,通过对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前置审查,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发生。

二、注重中端“化”,调解为重。一方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渠道、一网通办,确保行政复议“零距离”。延伸“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对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形成 “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来办结行政复议70件,调解结案35件,撤调率达51.47%。另一方面,充实调解专家库,借力复议、应诉、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高效衔接,实现诉调、检调、公调、访调有效配合。借助德清作为数字赋能创新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试点地区优势,用好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ADR机制,推动行政争议销号管理,今年以来经调解化解行政争议78件,化解率达73.58%。

三、注重末端“议”,指引为要。一方面,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互动,不断优化行政争议处置机制,规范行政复议审理规程、行政诉讼败诉问责、行政争议领导包案等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连续三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经行政复议后诉讼保持零败诉。另一方面,建立行政争议复盘分析制度,形成专报呈送县委县政府并抄送各相关单位,为全县依法行政提供指引。鼓励和引导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或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瑕疵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错、主动补偿赔偿,近期1起一审败诉案件在二审期间成功协调,被中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败诉率降至全市最低。


信息来源: 德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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