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 发布日期: 2021-12-02 16:30
余姚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所标准化、便民化、特色化建设为抓手,树典范、优职能,着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相关工作。
一、集中用力,塑造标准化“枫桥”样板。以“枫桥式”创建为核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抓好形象标识、内涵设置、服务流程等“三大建设”,结合属地资源,科学确立创建方案,分批有序推进。集中力量加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设备,配齐配强政法专项编制、社区矫正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人员队伍,强化司法所软硬件设施。在马渚司法所成功创建为首批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的经验路径下,今年,集中精力推进低塘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创新设置人民调解“低塘模式”、一镇一品普法宣传、“舜耕学堂”社区矫正基地、数智法律服务平台。
二、精准出力,加快便民化服务升级。整合优势资源,利用司法所职责与矛调中心功能定位紧密相连的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积极争取街道党委政府支持。与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中心建设相结合,积极融入“四个平台”,实现整体联动推进。统一更新司法所外观标识,强化功能布局,优化办公环境,实现司法所硬件建设整体提档升级。梁弄、陆埠等司法所围绕司法所服务基层的功能,开辟以司法所为主阵地,融入矛调中心的组合模式,借助矛调中心建设实现“一窗接待受理、闭环流转处置”的合署办公,打造了以司法所为主基调,与矛调中心服务功能互补互助的联动模式。今年以来,依托联动模式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328起,调处成功率达99.83%,涉及人数23620人,涉及金额8885.09万元。
三、长效发力,谋划特色化地域品牌。通过多次实地调研,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对接及沟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肯定了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资源,以“特色化”打造为重点,结合区位、产业、文化等区域特点,通过“一点辐射一片”的方式带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优先发展特色矫正基地、品牌调解工作室、法治文化公园等场所,以精品法律服务阵地优化司法所弱势项目改造,实现司法所的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已依托司法所辐射体系,打造社区矫正分中心2个,品牌调解工作室16家,法治文化阵地41个,接受法治教育的人数达100余万人次。
信息来源: 余姚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