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司法局“四突出”坚守社会稳定“头道防线”
- 发布日期: 2021- 12- 16 12: 33
路桥区司法局全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以矛盾纠纷“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为目标,坚守社会和谐稳定“头道防线”。
一、突出组织网络建设,打造纾难格局。健全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调解纾难网络,提高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能力;10家司法所积极开展纠纷排查活动,精心安排,妥善布置,深入社区进行调解业务指导,走访居民500余户,解答居民法律咨询1300条,化解纠纷近4200件,及时将排查的矛盾隐患归纳研判,梳理分析,精准施策,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突出运作程序建设,增强整体合力。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实行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一体联动,增强整体合力。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将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运作程序;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处中心统一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地域范围及复杂程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具体的调处单位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今年以来,全区共联合调解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500多件,群众满意度达99%。
三、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提升质效。制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意见》《关于开展“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做到组织、制度、工作和报酬“四落实”,实行“四簿一册”,即群众来访、学习会议、法治宣传、调解纠纷登记簿,调解人员花名册和人民调解协议书范本发至各调委会,统一制定《民间纠纷处理流程图》《人民调解工作守则》《纠纷排查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纪律》等制度,上墙公示,广而告之,增强调解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以来,对20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新时期调解工作的特点制定了12项新的制度,有力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四、突出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依法调解技能,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升调解员以案释法、析法明理及和制作高质量调解文书的能力,全方位促进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将指导调解业务纳入司法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从调解程序、调解方式及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方面为镇(街道)、村居(社区)调委会“把好关”“守好门”,确保矛盾化解有理有据,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增加到1480余个,包括4500余名调解人员,分期业务培训7000余人次,发展调解专家库120余人,金牌调解人员15人,一级调解员20人。
信息来源: 路桥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