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以法促产 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2021-12-1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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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省经信厅积极宣贯营造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数字化改革走深做实。

一是宣法促施,聚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度,着力营造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条例》深入地方,省经信厅组成8个宣讲组分赴11个设区市开展宣讲,全省有3000余人次在市级主会场聆听立法解读。

二是统筹推进,加强《条例》配套政策制定。为大力推动《条例》的宣贯执行,谋划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以法促产,推进产业积极发展。落实《条例》关于“开展数字经济基础前沿研究”“支持数字经济产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新兴金融中心、建设新型贸易中心”等要求,组织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重点研发计划,形成95项关键核心技术倒逼清单和40项重大科学问题引领清单,发布213项攻关榜单。

四是开放共享,以数字化方式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落实《条例》“应当统筹规划和推进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的规定,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覆盖省市县三级,汇聚全省数据、共享国家数据,夯实数字化改革数据底座。在2021年“中国开放数林指数”评估中,我省总体排名全国第一现代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治理机制、方式和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信息来源: 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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