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四廉四度”深耕“清廉司法”创建

  • 发布日期: 2021-11-1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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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洞头区司法局大力弘扬“忠、勇、严、实、新”司法行政队伍职业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推动清廉司法建设取得实效、创出特色。

一、文化“育”廉,营造全员氛围度。一是培育“清廉司法、警示引领”的廉政文化理念。通过党规党纪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提醒形式多样化,营造崇洁尚廉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培育“弘德砺行、清廉从容”的机关廉政文化核心价值。通过打造廉政文化墙、建立“清廉书吧”等载体,采取寄送廉政家书、开展清廉家访、廉政谈话、发送周一廉政短信等活动,使干部职工耳润目染、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政文化熏陶。

二、督查“促”廉,实施精准管控度。一是深化政治体检专项督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和队伍建设专项督察活动,公示《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征集意见建议14条并落实整改。全员三轮规范填报《个人事项自查报告表》,自查问题率达97.4%。二是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定期对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权的正确运行。三是强化司法作风专项督查。狠抓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对考勤纪律、工作纪律、疫情防控等作风纪律情况开展突击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评查4次,机关作风效能等专项督查6次。

三、机制“保”廉,强化长效管理度。一是落实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清廉机关创建任务,制定党组“个性清单”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架构。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完善规范干部管理教育、提升队伍廉洁从政和工作效能、加强执法执纪等长效制度机制共18项,形成期前预防、期中监控、期后处置相协调的全程防控机制。三是提升效能机制。紧密结合“清廉机关”创建与机关效能提升,开展全局“比进度•比形象•比干劲”三比活动,奋力奋进“全年红”,营造风清气正促工作效能的浓厚氛围。

四、为民“助”廉,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法雨春风·我为群众办实事”五大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让群众打得起‘官司’” 爱民实践活动、“学党史•做志愿•强服务”系列活动等,累计服务基层群众6500余人次,有效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二是深化党建品牌创建。以“法润兰香”志愿服务品牌为载体,落实落细“两地双评议”、深入村社、网格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深化海岛律管家、“兰小草”法律门诊等工作品牌,优化法律服务水平,助力清廉机关创建。今年以来,“法润兰香”志愿服务22场次,开展海岛律管家、“兰小草”法律门诊共292次。

信息来源: 洞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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