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用心用情践行监狱人民警察初心使命———《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英模代表胡志平先进事迹

  • 发布日期: 2021-11-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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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平,女, 195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8月退休,历任浙江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文艺分监区指导员、十监区主任科员、副调研员。1999年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0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2007年荣获全国优秀监狱人民警察称号。

始终践行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挽救人”的初心使命

胡志平同志身为文艺分监区指导员,几十年如一日,长期奋斗在管教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一线。她在“挽救人、改造人”这个特殊而神圣的岗位上,一直默默地平凡坚守。她认真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热爱管教事业,酷爱其为之付出心血的艺术团。她带领的由服刑女犯组成的浙江省女监育新艺术团,不仅在监狱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且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国内外来宾的一致赞誉。10年来,她所带领的文艺队演出场次达2000多场,观众达200多万人次,她创作的艺术作品在历届浙江省“育新杯”文艺汇演中多次获奖。她创作改编的节目构思新颖、独特、富有情趣、哲理,受到国内外来宾的高度赞誉,她为监狱、为社会法制宣传作出了贡献

始终坚守一名教育工作者“改造人”言传身教

她20多年来一直坚守在教育改造工作的最前沿,为了这支文艺队伍,呕心沥血,倾注极深的情感。为了给女犯们讲行为规范,她长年累月带病坚持工作,她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血液化验一年四季呈阳性。她忍着声带息肉的痛苦一遍又一遍地讲解,把嗓子都说哑了;为了教会女犯们跳舞,她忍着风湿病的痛苦一遍又一遍地示范,终于使她们学会了唱歌跳舞。当病痛发作厉害时,膝盖肿得碗口大,钻心地疼,人始终蹲不下,但她始终坚持着,不喊疼,不埋怨.......这些苦痛她都不曾多言,只为让一个个曾经失足的身影重放生命的光彩。她用对艺术执着的追求、高度的责任感和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为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稳定社会秩序作出了贡献。

始终传递一名文艺创作者“激励人”人文情怀

在对女犯的个别教育过程中,胡志平同志善于把握女犯的心理特点,创造良好的改造氛围,以“情”字为突破口,消除罪犯的对抗心理。正是因为这种因人施教、寓理于情的教育方式,她成为女犯们的“好妈妈”“好老师”“好警官”。在她的开导下,多名抗拒改造和不服管教的女犯被转化为改造积极分子。她是出色的“个别教育能手”,秉持以独特的“情感教育”方法去感化挽救罪犯,以高尚的品质、修养去净化罪犯的心灵,以特有的言行举止成功地矫治了一批又一批罪犯。

她的先进事迹先后受到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电视台、明珠电视台、《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博爱》杂志等10多家电视台和报纸杂志的宣传报道。她从不因诸多荣誉的光环而骄傲自满。退休后,她欣然接受监狱返聘,成为艺术团的乐器指导老师,无论刮风下雨,每周她都坚持到监狱指导女犯学习音乐,继续用真情点燃女犯们的改造热情。她以自身的光和热温暖着身边的所有人,激励着曾经的失足者重返正道。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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