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发布日期: 2021- 11- 17 09: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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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司法局立足群岛新区实际,以体制改革为杠杆,以规范化为指向,创新赋能,不断提升全领域各行业执法水平。

一、聚焦执法机制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全方位、多领域、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累计梳理典型应用场景清单61个,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78次,发起检查任务130次,检查企业130家,市场主体受检频次降幅达58.2%,出动执法人员数降幅达42.4%,工作经验被《中国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报道,被《法治浙江简报》等重要简报录用。创新推行“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出台《舟山市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实施办法》,公布首批12个执法领域114项“首错免罚”事项清单,切实为企业减负,形成了柔性执法的“舟山经验”。

二、聚力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制定出台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5大项18小项重点任务,并制发年度工作进度安排表,分解27项具体任务。强化执法事项综合集成,经市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和原改革文件明确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处罚事项近600项,占比达11%,划转至海洋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处罚事项有237项。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率先全省秀山乡“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改革方案于今年3月1日公告实施以来,通过“科技+综合联动”的方式,执法效率提升30%。在秀山经验基础上,扎实推进定海区作为我省“县乡一体”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明确在白泉镇、环南街道开展“两级联动  综合一体”执法模式。

三、聚势强化执法规范。优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监督,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实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等各类信息。强化开展执法主体资格自查确认及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保证全市5000余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动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出台符合本系统执法特点的全过程记录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电子档案记录存储、案卷管理等流程。严格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健全完善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明确审核标准及流程,为各级执法部门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审核程序指引。创新审核方式,探索建立三级集体审议制度、顾问律师及“法律智库”参与法制审查等机制,将法制审核覆盖面扩大至全部一般程序执法案件,确保法律审核的准确性、合法性。

信息来源: 舟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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