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司法局严把“四关”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 发布日期: 2021-10-09 11:36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镇海区司法局严把“四关”,进一步了解和监督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一、认真审查,严把申请关。认真审查公检法等部门通知辩护的材料及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对于符合法律援助办理条件的,立即为其办理申请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同时,完善服务方式。主动给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患有重大疾病或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提供周到贴心的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今年以来,该中心已上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为方便经济困难群众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目前办理异地法律援助案件2件。
二、因案选员,严把指派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据律师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和办案质量来指派案件承办人员,确保指派人员专业对口,保障受援人利益最大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指派时“点援”与“非点援”相结合,对要求非点援指派的律所,律所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接收、联络及安排人员办理,方便受援人与承办人直接对接,实现受援人接受援助“零等待”。
三、建立机制,严把承办关。通过督促承办人及时阅卷、及时会见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 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同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案情会商汇报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当地影响力大的及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会商讨论辩护、代理方向。此外,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业务学习,提升法援律师的办案水平。
四、及时回访,严把结案关。除了对做出不满意评价的申请人、受援人全部回访以外,加大对未做出满意度评价的申请人、受援人的回访力度,就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质量、工作态度、案件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确保每件案件受援人满意结案。同时,安排专人督促案件归档。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卷宗内容,查看卷中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是否符合要求,起(上)诉述、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使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确保案件质量符合标准。此外,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以此激励和鞭策法律援助办案人员提高办案积极性,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信息来源: 镇海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