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人民调解事业的拼命三郎——《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英模代表龚顺忠先进事迹

  • 发布日期: 2021-10-0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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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顺忠,男,中共党员,1959年8月出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起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生前任义乌市江东街道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曾先后36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或授予荣誉称号。2000 年浙江电视台采访播放了龚顺忠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先进事迹;2003年被评为浙江省普法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被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06年8月被省司法厅追记个人一等功一次;2007年2月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龚顺忠所在的司法所连续多次被评为义乌市、金华市和浙江省司法行政先进集体。2002年,龚顺忠所在的江东街道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调解先进街道。

他为人民调解事业献出了生命。2006年8月9日,37省道义乌市青口圆盘改造工程开始便道施工。有两家农户认为施工的道路离自己的房屋很近,致使他们的利益受损害,情绪很激动。这天,龚顺忠跟往常一样,7时刚过就第一个来到办公室。前几天,他跟办公室的同事小朱说,背上的肿瘤越来越疼了,医院催促了他很多次,可能这几天要安排去做手术。在去开会的路上,他接到了单位电话通知,到37省道青口圆盘改造工程便道施工工地维持秩序。龚顺忠赶到便道施工现场后,与工作人员一起对吴某等人进行劝导。9时许,吴某因对施工便道经过其家门前不满,突然开着一辆翻斗车撞向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致使龚顺忠同志当场牺牲,年仅47岁!

人们叫他拼命三郎。龚顺忠在司法所一线岗位十年如一日,经他主持调解的各类纠纷达1500多起,调解成功率99%以上,制止了群体性械斗事件70多起,防止民转刑45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60多起,被大家誉为“调解高手”。由于忙于工作,饮食没有规律,他患有严重胃病。但是,他克服疾病的困扰,经常带病加班加点。所以,人们又叫他拼命三郎。

2003年7月25日,龚顺忠一天调解了两起非正常死亡纠纷。正加奇袜业有限公司职工曹某在工厂宿舍中因病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曹某家属听说龚顺忠是一个能够主持公道,为弱势群体说话的人,便请求他出面调解。曹某母亲一开始以为龚顺忠故意推诿,不愿意主持调解,就哭着跪倒说:“求求您帮我调解一下!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死了,不能给她一个说法,我也不想活了。”龚顺忠连忙把她扶起来,表示一定竭尽全力主持调解。一开始双方要求差距较大,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而厂方则认为曹某死亡是在放假期间,属因病死亡,同意补偿1-2万元。龚顺忠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终于让双方达成协议。

事后,龚顺忠多次说道,老人那一跪,经常让他彻夜难眠, 他深感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虽然不算什么官,但责任重大, 关系到一个人对社会、对人生的信心,一定要恪尽职守、殚精竭虑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当天下午,他又主持调解了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例,直到深夜。当天晚上,龚顺忠因为胃痉挛住进医院打了吊瓶。龚顺忠妻子说:“那天晚上,他一进门就说胃疼,疼得直冒汗。我说你自己不要命了,也要想想父母和老婆孩子啊。他说事情不调解好,回来也休息不好,不是更难受吗?”

1991年之前,龚顺忠还是一个乡镇文化工作者。但凭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心和对司法行政的热爱,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每天坚持学习1-2小时,还攻读了东南大学的法学本科。就这样,龚顺忠在干中学、学中干,逐步成长为掌握丰富法律知识、会做群众工作、敢打硬仗的司法行政干部,赢得了领导和群众广泛赞誉。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了司法行政事业,龚顺忠常年奔忙在外,每天早出晚归,多年来,没有过一个完整的年,度一个完整的假。妻子回忆说,有一次,龚顺忠答应五一长假带全家到千岛湖去玩,但就在出发前,突然接到单位紧急电话,说石塔头村、观音塘村等与甬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发生纠纷,部分村民情绪激动。接到电话后,他不顾家人埋怨,立即赶到调解现场,通过努力,迅速将一起群体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龚顺忠牺牲后,同事们去看望他的家人,被他的清贫和节俭所深深震撼。家里的门窗和地板都很简陋,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龚顺忠夫妇使用的床还是十多年前结婚时添置的木板床。床底下放着大量的旧塑料袋,龚顺忠妻子说:他总说这些是还能用的东西,不要扔。他买皮鞋都是买打折的,常穿几十元的鞋子。我说义乌本地人现在还有多少人穿这样的鞋子呢,你就不怕被人笑话吗?他也只是一笑而过。

甘于清贫的龚顺忠,以他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无私奉献、润物无声,为义乌的繁荣安定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直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龚顺忠是商城儿女的骄傲!他以平凡书写了生命的华章!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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