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最美警花”——《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英模代表金萍先进事迹

  • 发布日期: 2021-10-2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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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萍热爱改造罪犯的事业,她常说,把罪犯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不仅是人民的愿望,更是劳改工作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教育改造罪犯,她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她勤于思考,敢于探索,担任女犯大队管教干事期间,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多项工作走在系统的前列。

1978年率先开展扫盲教育,21名一字不识的青年文盲犯,经过4个月的扫盲教育,有10人能读报、写思想汇报, 4人会写简单的家信,5人能看懂报纸的意思。女犯大队是全省监狱系统办学最早的单位之一,其办学工作得到浙江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并作为成功的典型予以推广。

1982年,金萍率先开始对刑满出监人员举行“嘱咐会”,像父母对待远行的孩子一样对刑满出监人员语重心长地嘱咐,对她们在监狱的改造表现作出肯定的评价,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向刑满出监人员征求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嘱咐会”使刑满出监人员再次受到教育,巩固了改造成果。这一形式被逐渐认可,形成了被普遍推行的出监谈话教育。

金萍善于利用节日和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事项,组织罪犯搞一些文娱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如监区放映《她从雾中来》的电影后,就组织青年女犯开展“谈影片女主人公形象”的讨论,要求参加讨论的每个罪犯结合自己的思想谈谈通过观影吸取了哪些教训;“三八”妇女节到来时,她找资料、写讲稿,组织节日报告会,从“三八”妇女节的由来讲道中国妇女的昨天和今天,启发罪犯用先烈们的事迹来对照自己,许多罪犯听后都非常激动,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做新人。

对罪犯的教育,不是靠训斥压服,而是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来说服。她根据女犯内心矛盾多等心理特点,因人施教,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罪犯桂某某,1975年入监后,一直留恋监外的生活,时常对抗管教,虽经多次批评教育和实施惩罚措施,但改造效果不佳,成为监内反改造的“尖子”。身为大队管教干事的金萍,面对困难没有退缩,下决心做好桂某某的教育转化工作。她通过了解该犯的家庭状况和犯罪情况,耐心帮助桂某某找出犯罪原因,向其指出抗拒改造的严重后果,促使桂犯转变认罪态度;在桂犯出现违规行为时,金萍同志不急燥、不气馁,抓住问题,逐点剖析,转变桂某某的侥幸心理和不认错的抗改态度。1982年经法院判决丈夫与其离婚,使其思想更加悲观,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金萍除做好桂某某的思想工作外,多次积极地与其丈夫的单位联系,一道做好调解工作,终使桂犯的丈夫回心转意,与她复婚。1984年6月,桂某某刑满释放时,丈夫与儿子一起专程来监狱接她,一家人对金萍同志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罪犯金某某,是省金华监狱附近的本地人,家离关押点5公里。金某某1983年入监后,对丈夫与其离婚时家庭财产处理不合理耿耿于怀,又担心两个小孩无人照顾,心事繁重,经常吵闹。金萍同志从解决实际困难入手,通过耐心的做思想工作,稳定金某某的情绪,并多次来回步行5公里到金某某家里做其丈夫的思想工作,终于感动了金某某的丈夫,同意让两个孩子来监探望。细致入微的工作终于感动了金某某,她稳定了情绪,进而走上积极改造的道路。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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