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一体两翼”推动行政争议调解率再创新高

  • 发布日期: 2021-10-1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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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市司法局以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线,积极贯彻嘉兴市委书记张兵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主体,充分聚焦“强研判”“强联动”两大机制架构发挥,成功实现行政争议高效处置和实质性化解。截至2021年9月底,该市已成功调处行政复议案件45件,调解成功率首次达到60.0%,调解案件总数和调解成功率均居嘉兴首位。

一、坚持调解在先,打造调解“一主体”。成立海宁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中心在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双挂牌,并成建制入驻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出台工作规程,对行政争议案件依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统一实行“先调解、后受理”。建立行政争议部门协作机制,引入市法院、市检察院及行政机关专职法制人员力量。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联合行政争议联合调解52件,联合调解参与率达77.6%。试点推行行政争议定人定岗包案机制,切实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处理行政争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争议化解从“单打独斗”到“团体作战”转变。

二、强化分析研判,建立调解“三色图”。开展行政争议案件个案研判,实施繁简分流管理。该市根据争议类别、来源、争议焦点等要素开展类案分析,并依照调解可行性实行“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建立一案一策,分类施策。今年以来,该市四分之一以上案件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建立行政争议每周研判、每月会商、每季度通报机制,对行政争议持续多发高发部门实行定向走访,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信息公开、市场监管执法等专题业务培训,推动相关领域重点提升。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梳理问题清单23条并责令限时整改。

三、用好多元力量,激活调解“全要素”。持续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和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组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队伍,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提升调解的专业力量参与。组建以“常驻+随叫随驻”“2+20”相结合形式建立的22人律师、专家调解团,为行政争议调解提供有力的力量支撑。出台行政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市级部门行政调解和法院司法调解“四调联动”作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纠纷7件,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

信息来源: 海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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