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多向发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成功率

  • 发布日期: 2021-10-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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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以案治本”“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为抓手,全方位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截至9月底,今年全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71件,调解成功203件,调解成功率43.1%。

一、靶向发力,源头解开症结。梳理房屋征收补偿、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清单,寻找各领域行政争议规律特点及争议发生的普遍原因。强化复议咨询、复议申请时的调解引导,通过提前介入、说理释法、搭建复议申请人和行政机关沟通平台等方式,推动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案件办理中,深入分析案件争议焦点,通过与申请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交流,结合案卷分析、现场调查、多方走访、史料查证等方式,全面掌握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深挖根源症结,厘清事实关键,找准问题节点,同时,充分了解复议申请人实际困难及需求,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力争从源头化解争议。

二、多维聚力,实行联动化解。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力量,特别是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入驻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同时依托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资源提升调解成功率。深化“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模式,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确立“行政主体=解纷主体”原则, 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府检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推动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局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情理融合,依法贯穿全程。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将依法贯穿调解全过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疏通争议堵点。将复议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将调解与释法说理相结合,如在复议申请人吴某不服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案中,复议工作人员经了解认为吴某对案涉法律理解存在偏差,通过指导吴某检索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条款等方式,让吴某在详细了解到具体法律适用后认识到了问题所在,后吴某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做好群众的贴身人,如在申请人不服南湖区人民政府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案中,在充分考虑到申请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信息来源: 嘉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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