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司法局“三套组合拳”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
- 发布日期: 2021-01-05 11:31
越城区司法局狠抓落实,打好“三套组合拳”,推动全区调解组织建设,构筑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具有“越乡越味”的调解经验,全力打造调解工作越城品牌。
一是抓好部署落实,完成“规定动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配齐配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镇(街道)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全面落实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劳动纠纷等六类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常驻区矛调中心;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法院速裁团队、诉前调解团队和“天平调解室”常驻区矛调中心。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建立调解组织,采取轮驻、随叫随驻等方式入驻矛调中心。目前,全区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个,形成事权单位即时调处、矛调中心联合调处、区领导牵头调处的多级调处机制和多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做好“自选动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律师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和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工作。二是大力推进“逐级调解”和“巡回调解”机制。围绕80%以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镇、村两级的目标,加强村(社区)级调解组织建设。三是激发兼职调解员工作热情,开展兼职调解员星级评定工作。四是加强调解队伍年轻化建设,在区矛调中心和镇街设立调解员助理岗位,提高就业年龄段调解员比例,形成专业化调解员梯队。五是建立党建引领“契约化”解纷新模式。
三是狠抓工作实效,完善“配套动作”。一是明确调解经费保障责任。对专职调解员采取基本报酬和“以奖代补”计件奖励相结合的报酬制度。二是明确管理考核责任。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专职调解员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考核,兼职调解员和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按照“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考核。
信息来源: 越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