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司法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打造基层法治主阵地
- 发布日期: 2021-01-25 19:23
缙云县司法局以赋能强基为抓手,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增强“基层治理四平台”效能,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基层法治主阵地。近期,该县舒洪司法所、壶镇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一、抓统筹强保障,枫桥创建更高效。一是加强统筹指导。组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局科所共同合作发力的创建模式。此次该县共3家司法所入选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候选名单,均提前在全局干部职工夜学时演练汇报演讲,群策群力提升汇报水准,打好创建工作“最后一球”。二是加强基础建设。主动与财政局、机关事务部门对接,对舒洪、壶镇、新建三家司法所的办公和业务用房按照“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标准进行修缮,突出外观标识,提升硬件设施,所均业务用房面积达600平方米。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作为一个长期性工作,积极对接沟通,推动解决其他司法所存在的业务用房困难问题。今年五云司法所成功置换办公用房,2021年将进行建设装修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二、抓队伍提素质,枫桥人才更集聚。一是充实司法干警力量。近五年来,新录用基层司法助理员18人充实到各司法所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0%以上的工作人员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拥有法律职业资格5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二是强化调解组织力量。今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中,确定村社“两委”主职干部担任调委会主任,进一步提升基层调委会的影响力和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专职调解员力量配备,目前该县在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2名,包括部分政法部门、乡镇退休干部,调解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三是集聚社会人才力量。引导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同步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检法等专业力量,打造复合型、专业化队伍。目前,该县各级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小组吸收乡贤1518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25名。
三、抓亮点创特色,枫桥内涵更突出。一是立足地域特色。充分结合本地风土人情、挖掘当地群众法治需求,开展特色工作。如壶镇司法所结合当地丰富的红色文化,在镇中心区块5村打造独具村庄特色又相辅相成的“浙西南法治乡村景观带”,得到省厅领导肯定并莅临指导。二是立足能力特色。充分利用基层队伍法律素养较高的优势,推进基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如新建司法所开展乡镇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共解答乡镇法务咨询78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26次。三是立足职能特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特色,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如舒洪司法所推出“六个零距离”调解工作方法,解决山区调解力量薄弱、交通不便致使效率不高等问题,2020年共调处案件700余件。
信息来源: 缙云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