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法律援助全力打通农民工“维权通道”

  • 发布日期: 2021-01-22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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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有力地维护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79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413件,工伤38件,其他28件,为479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1522.3万元。

一、开辟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案件”,免于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农民工群体部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形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先行立案,确保“应援尽援”。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受理条件,明确农民工申请讨薪、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依据、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明细,提高受理效率,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切实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留言咨询解答,综合运用咨询、代书、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完善农民工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二、完善援助网络。全县建立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实体平台,在县工会、法院、妇联、检察院等部门和司法所设立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11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安排专人及时受理转交法律援助咨询,定期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坐诊”接受法律咨询。各镇(街道)司法所积极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12348”浙江法网三大平台开展服务,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等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引导和帮助农民工在三大平台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努力实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三、加强衔接合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整合;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纽带,发挥调解工作的专业优势,推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法援案件的质量监督,定期开展案件回访、案件抽查和业务培训;密切联合人力社保(劳动监察)、法院、信访、工会、城乡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完善调查取证、信息互通、工作会商等协调机制,加大协商力度,对于案件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尽量采用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结案,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争取在最短时间、用最便捷方式解决法律纠纷、实现合理诉求,尽可能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

信息来源: 海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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