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司法局围绕“三个增强”奋力谱写社区矫正新篇章
- 发布日期: 2021-01-11 17:30
三门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全方位打造县域综合治理现代化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体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一、围绕增强保障能力,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三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统筹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三门县县域综合治理现代化社区矫正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建设,创建3个中心村示范社区矫正工作站和1个外出务工社区矫正对象流动工作站。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意见》,规范社区矫正司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制约体系构建,畅通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共享。
二、围绕增强监管能力,探索和创新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入矫宣告和首次入矫教育,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端正社区矫正态度。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犯罪原因等情况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原因等情况,结合风险评估和联合研判,制定科学的教育矫治方案,施行“一人一策”,进行分类管理,目前已为243人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充分运用“浙里矫”APP,强化信息化核查,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轨迹,建立“电子围墙”,信息化异常核查率、判别率达100%。同时,依托社区矫正微信群定位、短信提醒、电话抽查等,强化日常监管。通过电话报告、当面报告及不定期查访,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和思想动态,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三、围绕增强帮扶能力,构建和创新合作项目。与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对两年内全县18—60周岁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提升作出详细规划,在三门技师学院挂牌成立三门县社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与县青年服务中心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试240人次,针对排查出的20名有暴力倾向或心理亢奋的服刑人员,制定心理矫治方案,提供心理咨询。与县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创建办等建立合作关系,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关爱老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325人次,使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回报社会。联合县民政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帮困扶助机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健康管理师、医院护理员等技能培训57人次,并对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资金补助。
信息来源: 三门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