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司法局全力助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2020-09-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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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司法局以全系统互看互学互比活动为契机,通过补短板、抓弱项,采取“三个三”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力促“领导领衔+意见出台+专调入驻”,确保调解工作机制“三步到位”。该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三次专题调研该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省《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德清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次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出台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和《德清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围绕“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县调委和其他6个专调委有序进驻县矛调中心,1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工作室,助力矛盾纠纷全流程化解。截至目前,该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已成功调解民间纠纷4087件,调处成功率达99.8%。

二、试行“专职专用+专家把脉+专业助力”,落实人民调解队伍“三专整合”。该县司法局首次明确全县人民调解员专业力量配备要求,突出专职人民调解员比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共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4名(其中新聘请18名),并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纳入镇(街道)年度法治考核。同时,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合作,聘请法学专家担任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顾问。依托6个专调委,充分发挥专业性人才调解优势,积极开展“十大金牌调解员”评选,在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和“一微一抖”等新兴媒体同步开设“调处在一线、化解看金牌”和“老娘舅说事”专栏,全力营造“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打造“县级引领+镇街扩面+村社试点”,实现调解工作品牌“三级覆盖”。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金牌调解员作用,鼓励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开设个人品牌调解室。利用县矛调中心成立、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和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创建等契机,在县矛调中心及镇(街道)设立“德清嫂”“老施”“老王”“老兵”等一系列品牌调解工作室。试点创立该县首个村级品牌调解工作室——高峰村“包娘舅”调解工作室,并将品牌调解室延伸到拆迁安置小区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区域,实现品牌调解室“三级覆盖”,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调解服务,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信息来源: 德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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