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出实招解难题推动公证行业创新发展
- 发布日期: 2020-09-08 16:21
长兴县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公证法律服务管理职能,在公证收费、时效、队伍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出实招、解难题,有效推动该县公证行业创新发展。
一、减免费用惠民生。牵头落实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加强与不动产中心、城投集团、文旅集团以及相关产业园区、街道办对接,落实不动产继承公证事项、招投标公证事项实现政府购买,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的办证成本。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制度,遗产额度由5000元上升到10000元,并简化办理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或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的,给予减免公证服务收费;现役军人办理公证服务减半收取费用。截至目前,已减免18起公证案件费用,共计0.65万元。
二、简化程序优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将120余项公证服务事项纳入跑一次范围,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查以及当事人承诺替代的形式快速办证。设立不动产登记代办点,提供免费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和代办过户等特色服务。开展乡镇巡回办证活动,将公证服务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受“零距离”公证服务。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办证平台,对具备条件的公证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提高公证服务质效。今年已开展乡镇巡回办证2场次,办理公证10件;成功受理网上办证24件。
三、建强队伍重保障。出台《长兴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处管理的若干规定》,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公证处的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会,利用“周一夜校”,组织学习《民法典》和上级的新规定、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流优秀公证团队。健全党建指导员制度,加强党对公证行业的绝对领导,选派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对担任公证处党建指导员,指导公证处支部认真对照党章党规,细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化开展党建活动。
四、管好质量增公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出台公证行业“双随机”抽查活动方案,实现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暨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将各执业公证员的公证卷宗进行互查互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指导督促抓好整改,预防错证、假证问题发生。完善公证失信监督惩戒机制,建立公证员诚信档案,制定公证诚信守则,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
信息来源: 长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