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视频会议

  • 发布日期: 2020- 08- 28 19: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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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省矫正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各市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措施。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率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率永利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社区矫正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探索构建“精准矫正”体系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疫情防控、监管安全、社会参与等重点工作,社区矫正疫情防控与安全监管实现“两战赢”,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坚持“两手抓”,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两提升”,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率永利强调,今年是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开局之年,全省社区矫正机构要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按照规范、有效、安全的总要求,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理念”,扎实推进精准、智慧、清廉矫正“三大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队伍、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配套制度“五项支撑”,着力提升省域社区矫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建设“重要窗口”社区矫正工作标志性成果,为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贡献。一是要强化底线思维,始终绷紧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这根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与法院、监狱等有关部门衔接,依法依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报告等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最大限度地防控疫情风险。常态化落实好重点时段、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圆满完成维稳安保任务。二是要加强部门协同,全力推进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全力推动市、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年底前完成任务。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加强教育、管理和考核,提升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继续做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等工作。发挥矫正办职能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巩固扩大“《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成果,持续开展社会宣传;加强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依法参与意识;深化“修心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保证人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提高遵法守法意识。三是要坚持唯实惟先,着力率先打造“精准矫正”体系。落实省厅《关于构建“精准矫正”体系的若干意见》,在年底前确定1—2个县(市、区)启动实施“精准矫正”体系建设试点,分解落实精准执法、精准监管、精准教育、精准帮扶“四大机制”建设任务,成熟一个、推进一步,统分结合推进“精准矫正”体系建设。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检查监督、推行绩效考核、实施跟踪问效,确保建设质量。四是要强化整体智治,深入推进“智慧矫正”体系建设。紧扣“数字浙江”建设步伐,以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社区矫正办案一体化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以“智慧矫正联合实验室”为依托,升级改造省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浙里矫”APP,办好市级“智能化”教育帮扶平台。稳步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数字卷宗案件管理室建设,努力实现案件卷宗与管理网上办理、流转、监督、考核等建设目标。五是要深化“枫桥经验”,全面开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新局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按照“一县一品牌”和“一主导三协同”建设思路,用足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发挥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等优势,盘活机关、企业、学校、群团组织、村居“两委”和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努力以“责任制”促进机关单位制度化参与;以“项目化”促进社会组织专业化参与;以“职业化”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规范化参与;以“清单化”促进村居基层组织常态化参与;以“个性化”促进社会志愿者全程化参与,着力形成“多元化参与、组团式服务、品牌化发展”的社会力量参与新格局。

会上,杭州、宁波、温州、衢州等4个地市司法局汇报交流了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推进精准矫正体系建设、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司法所所长等约2000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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