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司法局多方协作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 发布日期: 2020- 07- 29 18: 26
龙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立足点,不断推动“最多跑一地”改革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拓展。
一、整合资源力量,做优联合调解“新平台”。构建“一体化”工作体系,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力量+特邀调解员”三级调解员队伍,积极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法律咨询、心理服务、仲裁、司法鉴定等社会力量进驻矛调中心,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优质服务。目前,该市矛调中心调解工作“点将台”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2名、专业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29人、特邀调解业务部门工作人员18人。据统计,自矛调中心揭牌运行以来,共接受群众咨询105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65件,涉及金额902.9万元,提供刑事法律帮助195件,受理人民调解案件 31 件,受理司法鉴定165件。
二、坚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调解“金品牌”。推动矛盾纠纷处理关口前置、服务下沉,以县矛调中心为牵引,加强乡镇(街道)联调中心建设,积极发掘本地社会治理优质资源,创新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如锦溪镇“草根调解超市”、龙南乡“乡贤参与纠纷化解模式”、安仁镇“永和联调中心”等具有本土特色的“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形成调解工作合力。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优质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力量分散、专业素养不足的问题。针对山林纠纷多发特点,在成立龙泉市山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吸收山林纠纷调委会入驻矛调中心,并建立“龙泉市林权纠纷疑难案件会诊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破解林权纠纷积案。近三年来,山林纠纷调委会调解山林纠纷654件,调处争议面积5000余亩。
三、凝聚多方合力,打造共治共建“大格局”。发挥“法治带头人”的“头雁”作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主体责任体系,各级党(工)委对本区域内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负总责;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在村“两委”干部、骨干人民调解员中培育“法治带头人”,利用乡情、亲情、友情等资源调解矛盾纠纷,并引领带动提升农村群众的法律素养。如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宝溪乡溪头村人民调解骨干自创的“调解七步诗”歌谣,在当地广为传唱。依托市志愿者协会平台,如“银龄爱心互助协会”和“蚂蚁部落”,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为调解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参与调解和当事人心理疏导等工作。
信息来源: 龙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