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司法局健全“五大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 发布日期: 2020-07-2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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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着力健全“五大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一、创新组织形式,着力健全调解网络体系。坚持纵向巩固、横向拓展,不断夯实调解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队伍基础。在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拓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各县区新增品牌调解室5个以上,创建规范化人民调解工作室2个以上,培育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不断健全以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导、区域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调解网络体系。

二、完善衔接机制,着力健全调解联动体系。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构建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健全人民调解与警调、诉调、访调、检调、仲调的对接联动机制,强化人民调解与公证、仲裁、 行政裁决等有效衔接,推动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互联互通、协同协作,以区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

三、严格调解规程,着力健全调解制度体系。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主动履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体系。完善组织排查、梳理分工、舆情分析、调处化解、督查督办、报结归档等调解工作制度,完善预防、预测、预警措施,广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疑难重大纠纷“集中式”会诊、跨区域纠纷“携手式”联调、不稳定因素“一体化”防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运用现代科技,着力健全调解数字体系。大力推广“互联网+人民调解”,全面应用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调解组织入驻率和调解案件录入率均达到95%以上,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排查、统计、分析等工作。积极运用“浙里办”APP、“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开展纠纷在线受理、在线调解,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继续加大与ODR系统的数据共享力度,畅通数据流转节点,减少数据重复录入,切实为基层减负。

五、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健全调解保障体系。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督查考核等保障机制,加快落实“一岗双责”、重心下沉的工作措施,强化多方联动、支撑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探索“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模式,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形成党政主导、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信息来源: 湖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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