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泓副厅长到宁波督导村社组织换届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7-24 17:30
  • 浏览次数:

根据省换届办部署,7月21至23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劳泓一行到宁波市督导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工作。

督导组一行详细了解了宁波市关于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先后走访了余姚市梁弄镇汪巷村、江北区甬江街道外漕村、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云龙镇陈黄村、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浒山街道虞波社区,并分别与试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座谈交流,深入了解责任压实、党组织换届、政策研究、选风选纪、宣传引导、人选质量和班子配置等10个方面具体情况。

座谈会上,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宁波市在村社组织换届试点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要深刻把握此次换届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自觉站在“三地一窗口”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五好”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村社换届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县乡主要负责人履行村社换届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指导,逐个村社开展分析研判,促进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进一步研判选情。要始终绷紧风险防控这跟弦,紧盯重点对象、重点环节深入排摸风险隐患,做到早预见早准备早应对,切实加强风险把控。四是进一步形成经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着重围绕如何全面加强对村社换届领导把关、如何高质量全面推行“一肩挑”、如何提高人选质量等十个方面问题,加强系统研究,加大探索力度,及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办法。五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要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法治建设统筹部门作用,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团式”为村社组织换届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宁波市、有关试点县(市、区)相关领导陪同督导。

信息来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