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因地制宜提升普法实效
- 发布日期: 2020-07-22 16:51
海宁市司法局以高标准建设基层所(站)为契机,通过“内挖生力、外延活力”,广泛利用基层各类资源“就全、就便、就近”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将法治宣传实效渗透至各村各户,以“小渗透”撬动“大覆盖”,实现“村村有法律带头人、家家有法律明白人”。
一、“就全”普法,实现对象全覆盖。发布《海宁市2020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海宁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考评标准》等,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指导各基层所(站)充分利用本域本地资源,开展全覆盖、广参与式普法活动。如,许村司法所组织全镇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法治主题宣讲人,明确每月宣传的法治主题。深入村(社区)及相关企业,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广大村(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15场,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法理释放,将法律“硬道理”变为“家常话”,打造了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晓情的法治宣传新模式,将法律知识真正渗透至每一位村(居)民。
二、“就便”普法,实现渠道零距离。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依托全市基层所(站),开展“线上+线下”“脚板+指尖”一线普法;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群众性“云直播”“云课堂”“云调解”活动。完善“紫薇说法”融平台建设,统筹全市基层各所(站)宣传资源,不断提升平台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截至目前,平台已播放各类法治宣传作品200篇(期)。创新基层载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点对点、面对面,增进与村(居)民的“零距离”沟通互动。如,海昌司法所在辖区人流量最大的洛隆路区块建立“法驿站”,依托市司法局、海昌司法所、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选派的调解员、律师、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实行“1+1”值班制度,每天选派1名律师、1名普法志愿者驻站值班。通过“之江法云”微信塔群及网上平台“订单”预约,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附近居民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结合调委会“一次不跑、事情办好”服务行动,联合洛隆路志愿商铺联盟,上门为沿街商铺和经济开发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服务,自建成以来共接受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调处1500多人次。
三、“就近”普法,实现阵地规范化。深化实施“上提下延”阵地工程,全面推进市镇村组四级法治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如袁花司法所以“一镇一品、一村一园、一组一点”为架构,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使抽象的“法治文化”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阵地。提升嘉兴市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区“袁花镇法治公园”内涵,有机融入周边金庸故居、省级民主法治村新袁村等自然人文景观,打造乡村法治文化示范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打造乡间法治公园“一村一园”,并逐步延伸至“一组一点”;根据各村(社区)产业发展特色,重点打造“梨园村乡村旅游法治文化园”“谈桥村休闲法治公园”“红新村食品产业特色法治文化园”等。依托法治文化阵地举办各类法治节、展、游、艺活动20余场次,不断完善和拓展阵地服务功能,让法治文化阵地活起来、用起来。
信息来源: 海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