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指导意见推进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工作改革
- 发布日期: 2020- 07- 10 18: 40
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优质、高效,近期,浙江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出推进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工作的一系列改革举措。
《指导意见》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通过顶层设计,推动改进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增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利性,提高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效率、优化服务,改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力量资源不均衡状况。《指导意见》的内容分四个方面十二项举措,主要是:一是推进全域通办。推行设区市全域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一体化通办;跨设区市域的异地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后通过信息化平台转交办理;省、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在推动和引导网上掌上办的同时,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以及乡镇村(社)工作站点、法律服务人员代办申请等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和程序,形成工作机制。三是优化指派方式。推行法律援助“主办人责任制”,提供接待、受理、审查、决定“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综合考虑承办人员资质、专业特长、办案数量以及受援人意愿等因素,更加合理地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四是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扩大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队伍,推动更多资深律师、优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推进建立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区域协作和跨区域指派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的统筹调配力度。
《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以打造“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为引领,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 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