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点线面”三结合推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6-0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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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律协关于《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精神,指导市律协按照“三突出”工作模式,整体部署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一、点上加强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律师参与公益服务的知晓度。强力打造“律•先锋”行业党建品牌,突出律师职业优势,组建妇女维权服务团、青少年普法服务团等五支公益法律服务团,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有效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为广大妇女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东海渔嫂”维权工作室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青少年普法服务团由担任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的党员律师组成,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生动有趣的校园普法工作,尤其在疫情期间,党员律师通过“云课堂”为居家学习的中小学生开展与疫情相关的法治讲座。目前共开展各类律师参与公益活动100余项,惠及20000余人。

二、线上加强载体建设,全面激发律师参与公益服务的积极性。按照省律协《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中列举的十种公益法律服务种类,及时梳理备案市协会、各律所及各支部现有公益法律服务内容,拓展完善公益法律服务载体。在服务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上,超前谋划开展调整社区法律顾问配置工作,取消交叉配置、落实集中配置,优化配置布局,实现一家大所或几家小所结对服务一个乡镇街道所辖社区,有利于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以及日常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争取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资金、物质等资助和支持,完善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政领导随访、信访、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偏远乡镇等各类值班制度,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法官助理参与调解工作等制度。

三、面上加强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规范度。及时修定《舟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考核流程,要求社区法律顾问在每月提供法律服务时有内容、有记录,确保对律师及律所年底考核有依据。建立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数据库,定期更新公益法律服务载体,发布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备案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严格落实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按照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实现公益法律服务考核量化。坚持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作为评价律师的重要指标,尤其是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派参加各类重要培训及推荐各类先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


信息来源: 舟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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