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六大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 发布日期: 2020-06-30 19:09
温州市作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唯一试点地区以来,该市普法办联合市委组织部主动担当,科学谋划,根据该市实际情况,于近日出台《温州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力促领导干部养成法治行为习惯,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更多温州样板经验。
一、“五大对象”全覆盖。《方案》从目的意义、内容指标、主要任务、综合考评等方面对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进行详尽规定,将市管领导干部、市、县(市、区)直单位领导干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等五类领导干部纳入学法对象,制定了学法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领导干部按照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原则,自主选学,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普法、用法、述法,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六大机制”落实处。即学法月度清单提醒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带头讲法制度、旁听法庭庭审制度、年度学法考试测评制度和年度学法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整体工作中,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情况。
三、“二手联弹”强考评。为了让学法更规范、考核更精细、管理更科学,温州强化“二手联弹”综合考评,明确规定了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两个相关部门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中的职责,同时强化考评结果在绩效考核、各项评先评优工作中的运用,从而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信息来源: 温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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