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司法局构建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 发布日期: 2020-06-02 17:36
黄岩区司法局全力抓好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扎牢全社会对宪法法律“尊学守用”的根基。
一、完善“普法菜单”,强化日常普法力度。在“普法菜单”中突出民商事法律知识,有的放矢地融汇《民法典》的法律条文,结合大量案例,深入浅出地加以阐释,最大程度提升青少年普法的深度与广度。开展了特殊群体青少年假期学法专题宣传、“普法校园行”主题宣传月、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受到学校师生广泛欢迎。开展普法宣传车、讲师团、法律资料进校园的“法律三进校园”活动。编印“七五”普法系列丛书《青少年以案释法警示》6000余本发送到全区中小学。
二、夯实“普法阵地”,厚植社会法治氛围。在全区72所完小以上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并为全区19个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面配备法制副园长,实现法制副校长(园长)全覆盖。秉承“读会走路的书,阅有故事的人”的理念,围绕“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法”主题,普及青少年法律知识,开展“法律真人图书”讲座8场次。设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个,赠送法律图书800多册,电教片30多套,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0多份。同时将青少年普法融入到院桥镇繁荣村“普法茶吧”、北洋镇潘深河大讲堂、高桥崇德会馆等特色鲜明、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农村法治文化礼堂,增设、扩充西城街道下埭头村、头陀镇文化公园两个大型“法治文化示范点”,以点带面,细化网格,打造“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新格局。
三、筑牢“阳光驿站”,助力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不断加大刑释青少年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的力度,充分发挥“五老”(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作用,本着“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命名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企业建立“阳光驿站”,重点解决刑释青少年中的“三无青少年”(刑释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青少年)的过渡性安置帮教问题,让刑释青少年一走出高墙就在“思想上得到关心,工作上得到支持,生活上得到关照,待遇上得到平等”的社会环境下健康成长。当前全区已建立10余家“阳光驿站”,100名刑释青少年获得帮助。
信息来源: 黄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