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司法局“三突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扶残”

  • 发布日期: 2020- 05- 21 15: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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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扶持残疾人活动,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突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助残扶弱,法援惠民”为主题,开展多层次法律宣传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基层站点通过来访咨询、电话答疑、摆摊设点等多种方式为残疾人耐心解答困惑,帮助他们选定合理的维权方式。利用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日期,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辖区内广场、公园等人群集中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提高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依托设立在区残联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告知其权益受损时的维权途径。截至目前,共举办以保护残疾人为主题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2场,开展现场法律服务42次,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张。

二、突出窗口便民,开辟绿色通道。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行通道和备用轮椅,并设专人引导和负责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工作。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开通预约上门服务,残疾人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只需一个电话,就可以预约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今年以来,共处置残疾人维权求助25起,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160余人次,调处化解残疾人矛盾纠纷28起,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8件,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办案质量,提升援助质效。通过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开展旁听工作等举措,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对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在其申请援助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全线上调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将民事案件补贴从1500元/件调整到1800元/件,有效增强办案人员积极性。指派业务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的执业律师承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商,共同探讨,拓宽办案思路,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全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估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当事人回访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确保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及时高质量完成,最大限度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 路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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