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司法局“三结合”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热潮
- 发布日期: 2020-04-27 17:23
乐清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执法观念,结合法治宣传,认真部署,迅速行动,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热潮。
一、《社区矫正法》宣传与矫正成果相结合。注重《社区矫正法》颁布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结合自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果,让群众更形象地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坚持以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为首要任务,重新犯罪率逐年下降;坚持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坚持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定位手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并采购220部电子手环设备;坚持社区矫正修心教育,2019年以来在全市各文化礼堂共开展89场传统文化道德讲座。通过“乐清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同时,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成果,进一步扩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二、《社区矫正法》宣传与队伍管理相结合。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学习宣传,将《社区矫正法》列入年度队伍培训重点内容。专门组织一次《社区矫正法》学习研读会,由社区矫正科室负责人领学,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逐条逐句学习《社区矫正法》全文,并对条文中不明确的地方开展大讨论、大学习,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社区矫正协理员遴选工作,将《社区矫正法》掌握情况作为遴选社区矫正协理员的重点考核内容,树立鲜明导向。指导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传达《社区矫正法》有关内容,确保各村居志愿者及时知晓条文内容,为进一步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基层基础。
三、《社区矫正法》宣传与修心教育相结合。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普遍性教育,将《社区矫正法》列为2020年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的第一课,由各司法所在1月中旬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对象专项集中学习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有关监管管理规定的变化,明确知晓相关权利和义务,更加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管管理。同时,将《社区矫正法》列为2020年修心教育重点内容,强化学习宣传,确保《社区矫正法》内容深入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心中。宣传教育期间,积极克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影响,及时通过浙里矫APP、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进一步突出学习宣传的时效性。
信息来源: 乐清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