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司法局全力化解后疫情时代社会矛盾纠纷
- 发布日期: 2020-04-17 15:33
平湖市司法局切实担起疫情依法防控责任,立足本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以“无讼”为抓手,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因疫情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工作不拖延、不断档、不脱节,推动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队伍、重部署,以专业奠定“无讼”基石。平湖市司法局组建了一支涵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团”,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认真履行行业专业调解指导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公安、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涉企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优势和行业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和职工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二、广动员、重排查,以群力造就“无讼”体魄。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广泛发动基层司法所、村(社区)积极参与的基础上,统筹网格员、平安志愿者、“老娘舅”、社会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大环节,开展地毯式、滚动式、销项式隐患排查,深入排查企业因复工复产、人员隔离管控、租房入住、旅游消费、网络购物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精准排摸、精细排查。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的薄弱环节,加强与部门单位、镇街道的沟通对接,探索建立法治宣传联袂、矛盾纠纷联调、法律服务联管“三联”工作机制,及时妥善消除各类矛盾纠纷。
三、搭平台、重调处,以时效铸造“无讼”精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全面升级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推动人民调解职能全流程入驻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为群众顺利反映问题搭建好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12348浙江法网”“浙里调”“微嘉园”等在线纠纷调解平台,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科学运用“三个一”的一线调解法和“无讼五步工作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第一时间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并成功调处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类矛盾纠纷46件(劳资纠纷15件,合同纠纷10件,租房纠纷4件,生产经营纠纷17件)。
信息来源: 平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