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疫情期间行政复议不停不等不拖
- 发布日期: 2020-02-14 15:11
长兴县司法局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复议场所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同时构建行政复议非当面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做好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工作。
一、开通渠道,复议申请不停止。2月1日,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告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2月10前暂时关闭接待场所,暂停当面解答申请行政复议,暂停当面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建议通过邮寄、传真、网上平台等方式申请,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咨询。2月10日后,仍以非当面申请为主,如确有需要,可统一到县法律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人,通过电话、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审查起算时间及审理期限。
二、拓展方式,复议审理不等待。对正在审理的21件行政复议案件,首先排摸申请人基本情况,确认是否存在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确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的情形。经过排查,申请人中有4人正在居家隔离。其次,采取以书面审理为主的方式审理案件。对案情复杂,原需开展行政复议听证审理、现场勘查走访等案件,改变审理方式,通过录音电话审查、视屏审理、书面邮寄与电子邮件送达相结合方式进行调查、调解。通过调解,其中两名申请人表示要求撤回复议申请。
三、按时审结,复议决定不拖延。对继续审理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案件加快审理。2月上旬,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9份,通过电话沟通方式,调解成功撤回1起。对审结的案件,先采取电话核对确认收件地址能否正常收件,经核对更正地址1个。对正在隔离期的三名复议申请人,邮寄同时通过微信或传真送达决定书,防止因疫情防控造成当事人未能及时收到复议决定,最大可能保障申请人的复议权利。
信息来源: 长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