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司法局三举措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2-13 10:20
婺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法律宣传、动态排查、多样化监管等手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一、宣传先行,多形式普法教育。自疫情发生以来,通过钉钉、微信、普法公众号、码上矫正APP等各种载体,全面开展防疫知识、政策宣传和法律普及等工作。1月26日就通过各司法所微信群、钉钉群发送《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告知书》,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尽量不要外出,如外出必须戴口罩,降低感染风险,同时告诫大家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新狮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编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常见法律知识100问》发放给社区矫正对象和各个村社,婺城普法公众号、码上矫正APP更是第一时间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新冠病毒肺炎感染、疫情期间法律问题普及等知识,从而让矫正对象积极配合服从特殊时期的管控措施。
二、动态排查,全方面摸清底数。省政府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区司法局立即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各司法所通过内部排查与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核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热、咳嗽等),特别是否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同时开展每日一报,司法所每日报告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有任何异常情况司法所需即时上报。通过微信等手段了解已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办理请假延期手续,并做好请假期间的监管工作。
三、监管到位,多样化采取措施。区司法局紧盯风险环节,梳理出存在问题和可能发生的状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社区矫正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充分发挥指挥中心远程督查和网上巡查功能。防疫期间,为切实配合婺城区“十项从严”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区司法局暂停社区矫正对象当面报到、集中教育学习以及公益劳动等,通过码上矫正、浙里矫、微信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对于入矫新报到社区矫正对象,一律通过微信视频,确认其本人并办理入矫手续列为管控人员,等疫情结束再统一进行宣告。充分发挥码上矫正APP作用,根据“一人一码,实时传送”原理,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设置定位签到功能,同时司法所通过每日轨迹核查和电话核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基本动态。
信息来源: 婺城区司法局